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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鳌亚洲论坛2007年年会记者参会说明
博鳌亚洲论坛2007年年会将于4月20日-22日在中国海南博鳌举行。博鳌亚洲论坛秘书处诚挚地邀请您莅临并参访本次年会各项活动。为更好地协助您的采访工作,我们现就本次年会新闻采访的有关规定说明如下:
• 由于场地限制,年会将采取定向邀请媒体的方式,望记者谅解。
■ 报名截止日期
• 本次年会记者报名截止日期为 4
月 10
■ 申请表的填写与寄送
• 博鳌亚洲论坛秘书处将向受邀媒体 传真媒体采访申请表 ;
• 媒体采访申请表也可以在下述地址下载 :
http://www.boaoforum.org/AC2007/dc/registrationform.xls
• 收到申请表的记者请认真、清晰填写各项内容,并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、盖章;
• 本次大会接受 两种
形式的申请表格
A EMAIL 方式 :申请者将所有资料 email 到 catty@boaoforum.org ,
包括:
1. 清晰的申请表格 ( 带公章 ) 扫描
2. 记者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扫描
3. 记者本人彩色标准护照电子版照片
4. 记者名片(扫描)
注意 邮件文件名称以媒体机构命名,照片以记者姓名命名,其他以资料名命名。
B 快递,邮政,专人递送方式
:申请者将所有申请原件送达 :
博鳌亚洲论坛秘书处 李倩
地址:北京市建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
2410 室 邮编: 100004
电话: 010 65057377-606 传真: 010
65051833
材料包括:
1. 申请表格原件
2. 记者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( A4
标准纸);
3. 记者本人彩色标准护照照片(小二寸)两张,并在每张照片后清晰标注本人姓名
4. 记者名片一张;
• 申请表递送的截止期为 2007 年
4 月 10
日
,迟于此日期的登记申请将不获处理。由于登记时间紧
迫而导致您的任何不便,谨请见谅;
• 当我们收到您的所有资料后,将处理您的申请。为避免资料在递送过程中丢失,敬请备存一份登记
表及有关材料副本备查;
■ 申请的确认
• 秘书处将根据国家、地区、媒体性质等诸多因素全面平衡考虑参会各媒体的记者名额。我处在收到
记者的所有材料后,根据所分配的名额予以分别确认,并向每一位受邀记者传真确认函。 为保证
您的确认函及时收到,请务必提供准确的传真号码;
• 申请未被接受的记者资料将储存在博鳌亚洲论坛秘书处的数据库中。秘书处将继续与您保持日常联
系;
■ 费用
• 参加本次年会采访的记者无需交纳注册费;
• 参加本次年会采访的记者须自行支付在博鳌期间的住宿费用,组委会招待工作用餐。
• 年会统一为记者安排机场至博鳌的接送服务;在年会主活动场地和新闻中心及酒店设定期穿梭巴士
;除特殊情况外,年会不为单独的新闻机构提供独立的交通服务;
• 年会新闻中心将向记者提供多项无偿服服务(有线和无线上网、传真、复印、饮用水等);但长途
电话服务根据当地执行的价格标准由记者自行向当地电信部门支付;电视机构使用卫星上行设备,
需按新闻中心的规定付费;
■ 酒店预订
• 申请被接受的记者请在收到确认函后凭确认号码填写酒店预定表格, 自行预订酒店
,新闻部将不
为记者代订酒店。
酒店将不接受任何无确认函及确认号码的预订
• 有关酒店房间情况、价格情况届时可参考为您提供的酒店预定表格。具体标准以酒店与您确认时提
供的信息为准
• 每位记者凭一个确认号码只能预订一个房间
• 博鳌亚洲论坛秘书处保留根据具体情况调配住宿的权利
■ 证件
• 出于安全需要,博鳌地区以及年会所有活动场地,包括新闻中心只限获得我处确认并持有记者基本
证件的记者进入;新闻中心将根据记者提供的注册信息为每位记者制发年会记者证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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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抵达海口(美兰机场)后,请到机场记者接待台凭确认函领取记者证件;
• 记者证件只限本人在大会期间使用,不得转让。
■ 采访
• 请留意由于场地所限或因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,部分可供媒体采访的活动须预先登记,因此,持记
者证件的记者未必能参加所有大会活动
• 采访大会的记者,要遵守会议的有关规定,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安排,注意维护会场秩序。
• 其他采访相关事项,请参考届时发放的会议手册。
■ 联系
• 如您有任何问题,请联系博鳌亚洲论坛秘书处
电话: 010 6505 7377 分机 607 、 606
传真:
65051833
Email: mailto:catty@boaoforum.org
■ 关于外国来华采访记者的签证及器材问题
• 根据《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》 ,来华参加博鳌亚洲论坛的外国记者须知:
1、外国记者来华采访,应当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授权的签证机构申请办理签证。
2、外国记者来华采访所携带的合理数量的自用采访器材可以免税入境,有关器材应当在采访活动结束后复运出境。
3、外国记者办理自用采访器材免税入境的,应当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器材确认函,入境时凭器材确认函和J—2签证办理通关手续。
详细资料请参见外交部官方网站。
http://ipc.fmprc.gov.cn/chn/wgjzzhzn/xgfg/t286081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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